新冠病毒感染國際診療規范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對孕婦造成的后果尚不確定,至今沒有證據表明會對母親和嬰兒產生嚴重的后果。但是,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SARS)冠狀病毒和中東呼吸綜合征(MERS)冠狀病毒可能導致不良的妊娠結局。近期寨卡病毒的防治經驗也表明,當新的病原體出現時,醫療界應做好最壞的準備。因此,迫切需要對面臨SARS-CoV-2感染風險的孕婦提出臨床管理規范。來自瑞士、中國、美國和法國的專家聯合制定的診療規范可協助一線醫務人員進行臨床管理,本規范于2020年3月3日在線發表于國際傳染病學頂尖期刊《柳葉刀·傳染病》。 引起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SARS)和中東呼吸綜合征(MERS)的冠狀病毒可導致嚴重的不良妊娠結局,例如流產,早產,子宮內生長受限和產婦死亡。病毒的垂直傳播尚未在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中發現,但懷疑其中1例是圍產期傳播。妊娠期間感染SARS-CoV-2的后果尚不確定,到目前為止,尚無證據表明母嬰嚴重結局。然而,應該考慮這種可能性。寨卡病毒的最新經驗表明,當出現新病原體時,醫療界應為最壞的情況做好準備。因此,對有SARSCoV-2風險的孕婦的管理建議迫切需要感染。為此,該蘭州大學文章提出了針對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詳細管理方法。 在準則中,我們建議在過去14天內曾在受SARS-CoV-2感染的國家中旅行過或與確診SARS-CoV-2感染的患者密切接觸的任何孕婦均應接受 SARS-CoV-2核酸擴增試驗,即使無癥狀。實驗室確認無癥狀的SARS-CoV-2感染孕婦應在家中自我監測COVID-19的臨床特征至少14天。 由于宮內生長受限的潛在風險,應每兩個月用胎兒生長超聲檢查和多普勒評估對這些患者。患有COVID-19肺炎的孕婦應由三級護理中心的多學科團隊進行管理。當符合敗血癥相關的器官衰竭評估標準時,應將患者轉移到重癥監護病房。對于已確診感染的孕婦,分娩時機的選擇應根據妊娠周以及母體,胎兒和分娩條件而定。 只要有可能,應主張通過引產進行陰道分娩,以避免患者不必要的手術并發癥。敗血性休克,急性器官衰竭或胎兒窘迫應促使緊急剖宮產。應對SARS-CoV-2陽性的母親的新生兒隔離至少14天,或者直到病毒清除為止,在此期間,不建議直接母乳喂養。這些建議應適應當地的衛生保健機構,以及SARS-CoV-2和COVID-19的任何進一步更新。
蘭州大學
202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