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繼續開展外籍和港澳臺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5月,《廣東省外國專家局關于開展外籍和港澳臺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的通知》(粵外專規〔2017〕1號,有效期5年)印發實施以來,吸引集聚了一批境外優秀人才來粵創新創業,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2018年10月,我省已將原省外國專家局負責的“外籍和港澳臺高層次人才認定”職能調整到新組建的省科技廳。2020年1月,省政府印發《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70號),將“外籍和港澳臺高層次人才認定”職能下放至地級以上市科技部門。粵外專規〔2017〕1號文于2022年5月到期,經商省公安廳同意,繼續沿用該文件。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