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催淚噴射器作為單警裝備之一,大量存在于我國的各級公安機關的庫房和民警手中。由于有效期為三年,很多配備的催淚噴射器還沒有使用已經進入到報廢期限。而催淚噴射器不同于警棍等裝備,后者可以簡單地進行再利用,而催淚器外面有金屬外殼和聚合物外殼,里面有液體溶液內容物,主要為有刺激性的催淚劑和復雜的溶劑組成,難以簡單回收利用。現在通常采用焚燒的手段來處理催淚器內容物。
針對這種復雜情況,尤其是液體內容物,本團隊開展了相關研究,針對不同催淚刺激劑的成分,進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處理技術,并且已經申請多項發明專利,并且獲得兩項專利授權。通過這項技術的應用,我們可以把液體內容物進行有效回收,催淚劑可以再利用,溶劑也可以通過提純技術,再次進行使用。這是一個變廢為寶的過程,減少了污染的排放和降低了庫房長時間保存過期催淚器的不安全隱患。
警用催淚噴射器綠色回收和高效處理
本技術能夠應用于過期警用催淚噴射器的回收和再生,是一個特殊的領域。市場規模巨大,現在全國還沒有任何企業進行這方面的工作,公安系統急需本技術應用于實際。據了解現在處理方法,都是通過焚燒來處理催淚器內容物溶液。還未見這方面的技術在實際中應用,不存在同行業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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