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化工學院實驗16樓集中供氣設備采購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線上: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官網(www.shabidding.com)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13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本項目為華東理工大學實驗16樓集中供氣設備采購,含液氮站系統、氣瓶間供氣設施、實驗室氮氣供氣系統、實驗室氫氣供氣系統,四個系統。供氣范圍主要包括1~11層的氫氣、1~8層的氮氣。N2與H2管路敷設至各用氣房間使用點,或與房間現有管路對接,并以課題組為單位安裝流量計,流量計配電單獨做。
采購清單:
序號 |
貨物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液氮站供氣系統 |
套 |
1 |
其中低溫液氮儲罐為核心產品 |
2 |
氣瓶間供氣設備 |
套 |
1 |
|
3 |
實驗室氮氣供氣管路系統 |
套 |
1 |
|
4 |
實驗室氫氣供氣管路系統 |
套 |
1 |
|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執行政府強制或優先采購節能和環境標志產品、支持中小企業、促進殘疾人就業、支持監獄和戒毒企業、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以及限制采購進口產品等相關政策。符合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的,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格式要求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正本,否則不得享受相關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如投標人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則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符合財庫〔2017〕141號文格式要求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正本,一旦中標將在中標公告中公告其聲明函,接受社會監督;若提供聲明函與事實不符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本項目采購標的所屬于行業為《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附件)中所述的工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 近三年(指投標截止日前三年)未被國家財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且無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條件的情形。(2) 核心產品制造商需持有壓力容器設計和制造資質(涉及強制管理范圍的設備)。(3) 壓力管道GC級證書或者壓力容器1級及以上證書。(4) 法人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投標時,應提供依法登記的相關證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對該投標活動承擔全部直接責任的承諾。
本項目非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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