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大學私有云建設采購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天津市泛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區廣順道2號408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9日 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中國民航大學“十四五”人才培養規劃》等文件要求,推進現代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構建新型智能化教學環境。中國民航大學擬采購建設基于超融合技術的私有云平臺一套,為我校數字化校園平臺、電子教室以及教學辦公等業務需求,提供計算、存儲以及信息安全的支撐環境。
同時采購人寧河校區一期工程竣工后,入駐師生人數超過5000人,為了滿足采購人未來業務發展的需要,更好的承載業務系統、電子教室系統、桌面云等系統,有效地解決數據安全、運維成本、終端管控、電子教學等問題,保證系統穩定和數據存儲的可靠,特開展此次私有云建設項目。具體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投標。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及《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的價格給予10%的扣除。
(2)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監獄企業視同小微企業。
(3)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
注:中小微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以上政策不重復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裝或快遞包裝的,按照《財政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的通知》(財辦庫〔2020〕123號)要求執行。
(5)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開標當日 “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6)按照《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等文件要求,對政府采購節能、環境標志品目清單內的產品實施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的評標方法。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①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證件在有效期內;②提供2021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或本項目公告發布日期后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③提供2022年度至少三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④投標截止日前3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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