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化學實驗廢棄物處理服務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中高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服務名稱:吉林大學化學實驗廢棄物處理服務(第二次)
服務要求:完成吉林大學化學實驗廢棄物處理服務(詳見服務要求)。
處理項目:處置化學實驗廢棄物,包含:化學實驗廢液(含廢液空瓶)、一般類化學品、有毒有害類化學藥品、劇毒類化學品,處置量以實際發生為準。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或實際結算金額達到每包預算止。
服務地點:第1包:長春市吉林大學前衛南區;第2包:長春市吉林大學前衛北區、南湖校區、朝陽校區、新民校區、和平校區、南嶺校區。
供應商均可向上述2個包進行投標,兼投不兼中。
是否接受進口產品投標:否
其他:投標人必須對招標服務內所有服務進行投標,不允許只投標其中的一部分,否則作為無效標處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或實際結算金額達到每包預算止。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等規定,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其他未列明行業。
(2)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監獄企業視同小微企業。
(3)促進殘疾人就業明細: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
注:小微企業以投標人填寫的《中小微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投標人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以上政策不重復享受。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投標人需具有國家認可的《營業執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具備收集、貯存、焚燒、利用、清洗危險廢物的經營能力,且有充足、安全、符合環保要求的貯存空間及安保措施,確保貯存、處置過程不丟失,處置記錄詳實。
1.采購項目執行政府采購政策
(1)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定,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請投標人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如實判斷。(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執行《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的規定。)
(2)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注:所采購的貨物在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實施品目清單范圍內,且具有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
2.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投標人、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以及供應商近三年有不良行為記錄的,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響應。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本項目響應。
4.本項目招標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吉林大學采購與采購管理中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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