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優化重組山西省重點實驗室體系,提升重點實驗室建設質量,更好支撐服務高質量發展,我廳將通過充實提升、調整優化、整合強化、撤銷、新建等方式,組織開展山西省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省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工作。按照進度安排,根據《山西省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等相關要求,現開展能源領域省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申請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
(一)各主管部門(歸口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省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工作,立足全省重大戰略需求,認真梳理本地方、本部門各領域重點實驗室建設情況,指導、推動各依托單位做好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工作,精心組織,認真審核,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組織推薦工作。
(二)各依托單位要切實承擔省重點實驗室建設主體責任,充分認識優化重組的重要性,按照優化重組工作要求,對所屬各重點實驗室進行梳理,整合優勢資源,做好本單位省重點實驗室重組工作。
二、擇優推薦
(一)按照“誰主管、誰推薦”的原則開展組織推薦工作。同一申請只能通過第一依托單位的主管部門推薦,并在其他依托單位的主管部門備案,不得多頭推薦。
(二)同一平臺同一年度僅限申報一次省重點實驗室或省技術創新中心。已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或省技術創新中心、國家或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平臺不得重復申請。
(三)擇優推薦的省重點實驗室應符合《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晉科發〔2021〕95號)基本要求,同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以解決國家和我省重大戰略需求科學問題為導向,以開展高水平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或前沿技術研究為重點,建設布局與省重大戰略、重大任務、重大工程部署緊密結合,聚焦事關長遠發展的關鍵科技領域,符合省產業與科技創新支持方向,特色鮮明,方向明確。
2.依托單位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該領域的科技創新優勢突出、代表性強,原則上不超過3家單位。第一依托單位須在山西省內注冊,牽頭承擔過國家或省部級科技任務,擁有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產生獲得應用的重大創新成果,其固定人員、科研條件、研發成果等應占實驗室相關總量的50%以上。第一依托單位為企業的,須為高新技術企業或建有專門研發機構的規模以上企業,須有高校共建,鼓勵優先與省內高校共建;第一依托單位為非企業的,應擁有省級以上重點學科(臨床重點??疲┗虿┦繉W位授予點,須有企業共建,鼓勵優先與省內企業共建。鼓勵產學研用融通發展,所屬學科應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全部依托單位簽署共建協議,健全合作機制,開展實質性合作建設。
3.省重點實驗室主任應在省內本領域處于領軍地位,年齡不超過60周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科研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強,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過省部級(含)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或作為第一負責人獲得過省部級(含)以上科技獎勵,同行認可度高,學風作風優良,全職全時在實驗室工作,人事關系須在依托單位。人才隊伍年齡結構合理、專業布局優化、評價激勵有力,固定人員不少于50人。本實驗室固定人員須為依托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在省內其他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及其分中心、?。ㄖ攸c)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擔任固定人員。
4.應為獨立法人單位或依托單位內設獨立機構;尚不具備條件的,先行實現人、財、物相對獨立的管理機制。組織管理體系完善,管理運行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獨立集中的科研場地和充足的經費保障,依托單位承諾每年提供不少于100萬元的專項經費支持。研發場地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少于2000萬元,并能統一管理,開放共享;近3年研發總投入不少于2000萬元。
5.嚴格遵守學風建設要求,不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質量、嚴重環境問題或違法失信等情況。
(四)擇優推薦的廳市共建山西省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條件予以放寬,但應滿足以下條件:研發領域和方向有明顯的地方特色和優勢,符合地方發展戰略需求,具有良好的發展基礎和較大的發展潛力,并已納入市級創新平臺建設計劃。各市科技局限額推薦1個,由所在市政府出具推薦函,其建設運行主要由所在市支持和管理。
(五)符合下列情況的申請,予以優先支持:
1.緊密契合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任務、先進制造業等產業轉型領域的。
2.省十大重點產業鏈鏈主鏈核企業牽頭或參與的,圍繞省級重點專業鎮建設的。
3.由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高層次人才領銜并擔任主任的。
4.依托單位已建設國家級或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
5.已獲批其他部門或市重點實驗室的。
6.與擁有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的省外單位共建的。
7.所屬細分領域為省內空白或緊缺領域的。
三、注意事項
(一)實驗室應強化戰略需求導向,符合布局方向(詳見附件),找準建設目標,凝練科學問題,設定3-5個研究方向。實驗室名稱應突出優勢和特色,具有辨識度,避免過寬或過窄,不得與其他省重點實驗室或技術創新中心名稱重復或近似,不得使用企業名;名稱應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不得使用繁體字、異體字、英文字母、漢語拼音、阿拉伯數字或標點符號等。申報時可對現有實驗室的名稱、研究方向、人才隊伍、管理體制等做適當調整,使實驗室成為集中優勢力量、代表相關領域省內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
(二)原則上每個細分領域建設一個省重點實驗室,遴選特色鮮明、優勢顯著的科技“特長生”,杜絕同一或相近領域重復建設。
(三)同一依托單位已牽頭建設多家省重點實驗室的,由依托單位負責對科研人員、儀器設備、科研場地有重疊,研究方向相近的實驗室進行優化重組或合并,擇優報省科技廳;同時,可根據建設布局新申請建設省重點實驗室。尚未建設省重點實驗室的依托單位,本次推薦數量不超過1個。
(四)本通知優化重組范圍為2020年(含)之前批準的能源領域省重點實驗室;現有省重點實驗室未通過重組論證的,不再列入省重點實驗室序列。各省重點實驗室須參加且只能參加一次優化重組,未參加優化重組的實驗室視為自動放棄省重點實驗室資格。符合條件的建設期省重點實驗室、籌建期省重點實驗室、廳市共建省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其他類型實驗室,可按新標準申請建設省重點實驗室。2021、2022年新立項建設的省重點實驗室暫不強制納入重組范圍,邊建設發展,邊整合資源,達到重組后的省重點實驗室建設標準后通過驗收。
(五)不能完全滿足省重點實驗室重組要求,但在某領域創新優勢突出或發展急需的,可按程序列為省重點實驗室籌建對象予以培育。對批準籌建的省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和主管部門應按照管理辦法和相關要求,加大建設力度,做好籌建工作,達到省重點實驗室建設標準后,按程序向省科技廳提出省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籌建期限為2年,籌建期滿仍未獲批為省重點實驗室的,自動取消省重點實驗室籌建資格。
四、推薦流程及時間
(一) 推薦流程。采取網絡填報與書面推薦并行的方式,實行歸口管理、逐級推薦。申請單位登錄“山西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填寫申請書,并上傳相關附件(網絡申請相關事項請參見網絡系統使用說明),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推薦后完成網絡申請程序。按照“誰主管、誰推薦”的原則開展組織推薦工作,同一申請只能通過第一依托單位的歸口管理部門推薦,并在其他依托單位的歸口管理部門備案,不得多頭推薦。所有提交的相關內容須經脫密處理。
(二)材料報送。申請書在申請單位、歸口管理部門網絡審核通過后,采用A4紙雙面下載打印,連同審簽后的《申請資格審查表》、相關印證材料,經膠裝、蓋章后,一并報送指定地點。為減輕科研工作者負擔,僅受理原件1份,評審后不予退還;請申請單位、歸口管理部門做好留存備查工作。
(三)截止時間。實行常態化申報、分批評審立項。本年度首批網絡系統填報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9月19日,紙質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9月28日(以收到時間為準)。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政策咨詢
省科技廳實驗室與平臺基地建設處
聯系人:武衛華
聯系電話:0351-4061106
(二)材料報送
山西省科技資源與大型儀器開放共享中心實驗一室
聯系人:郭俊俊
聯系電話:0351-5281283,18635116595
地址:太原市平陽路北園街17號
(三)網絡系統填報咨詢
山西省信息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網絡填報系統技術支持單位)
聯系電話:0351-8065503、7199808
附件:
1.能源領域現有省重點實驗室清單(單發各實驗室)
山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7月19日